2023年3月,福建晋江一起污染环境案引发社会关注。晋江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判决禁止被告人施某在三年内从事拉链喷漆加工相关职业。
据了解,2022年4月以来,在龙湖饮用水源地周边,拉链厂经营主施某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购买相关排污设施的情况下,组织车间工人将去油清洗拉链头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外排口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稀释后排入市政管网。在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后,拉链厂经营主施某不思悔改继续开展生产,将含有超标重金属锌的废水直排入周边环境。以该案件为契机,晋江法院吹响了水源地保护生态司法保护冲锋号。
司法建议
开启水源地生态保护新篇章
上述案件判决生效后,晋江法院第一时间向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对金门供水工程和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司法建议》,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其中强调,在“环境污染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对于环境违法屡查屡犯的主体,加强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作为国家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位列2023年度晋江市河长制十大任务之首,并于当年2月开工建设。晋江法院为进一步加强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和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成金门供水水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并设法官工作室,全面、系统地推进晋江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保护。
去年6月初,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晋江市举行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晋江法院介绍了对水源保障工程建设提供的具体司法服务措施。
发布会现场
这些举措源自一个月前晋江法院联合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共同出台的《关于建立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在这份意见里,晋江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精审谋新善治,司法守护两岸一江水”的总体思路,并从三个方面为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及其沿线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方面,精审细判,筑牢安全屏障。严厉打击涉工程涉水源违法犯罪,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为推进工程而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推动民事纠纷高效化解。另一方面,谋新布局,织密责任网络。坚持恢复性、预防性司法,健全完善水源保障司法预警、多元修复、罪犯矫正、从业禁止等机制,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司法助力水源地治理。同时,善治善为,营造良好氛围。总结协同治理实践经验,充分发挥河湖生态法官职能,针对工程沿线及水源地周边,利用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讲、巡河巡湖及巡回审判。
点面结合
织密水源地生态司法保护网
为积极发挥河湖生态法官在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司法职能作用,凝聚河湖生态保护合力,去年6月,晋江河长办、晋江法院联合开展了水源保护法律宣讲活动。
龙湖镇晓新小学位于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师生们日日与龙湖相伴,对于母亲湖的体验和感受更加真切。为增强全校师生关于饮用水源地的法律意识,晋江法院、晋江河长办共同开展“水当当校园说法”系列活动,晋江市生态环境讲师团成员、晋江法院“水当当”生态法官为该小学100余名师生带来以“了解身边水,共护母亲湖”为题的涉水法律法规宣讲讲座。
“水当当校园说法”活动现场
讲座从介绍晋江河湖生态法官“水当当”的卡通形象开始,选取真实的案例,穿插视频与动画,以案说法,授课老师寓教于乐、频频发问,学生们积极思考、争相抢答,课堂气氛轻松活跃。讲座结束后,孩子们纷纷表示自己也要做爱水护河的“水当当”,要自觉做水源地的守护者,维护水源地生态环境,还将把课堂上所学到的保护水源地的法律知识普及出去,引导更多人了解、参与水源地的保护中来。
而走进金门供水水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法官工作室,上墙资料里,除了晋江法院与相关部门就服务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文件,还看到了图文并茂的泉州两级法院供水水源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成果展示。
据悉,该基地系司法服务金门供水工程和龙湖饮用水源保护的工作实践,按照“供水水源在哪里,司法保护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建立了“三点二线一域”的多层立体保护网络,融合金门供水公司教育实践基地金门供水历程,以声光电形式介绍金门供水工程概况以及通水的重大意义。
由点及面,晋江法院聚焦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重心前移、靠前服务,依托生态法官工作室、工作站和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联防联控司法服务,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据介绍,过去的一年,晋江涉生态环境案件同比下降73.3%,源头治理成效显著,实现从终端的事后惩治向前端的司法预防预警,打造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形成“城·水·山”高度融合的晋江生态模式。(王述明 许丽云)